为深入学习讷河市人民检察院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4月17日下午,伊春市红星区人民法院接到市中院关于转发《中共伊春市委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此通知要求。党组书记、院长刘治鹏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长刘治鹏宣读了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
刘治鹏指出,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落实“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起来,与践行“让老百姓在红星区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结合起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深入学习,融入工作。以各部门为单位要深入学习,撰写体会文章,检验学习成果。各党小组要组织召开事迹研讨会,研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在全院上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对落实好此次学习活动,他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向典型学习。要从讲政治的角度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讷河市检察院的典型经验,及时召开学习动员会。二是选树先进典型,抓好向典型学习。注意挖掘身边的典型,对兢兢业业、默默无闻、成绩突出的干警,该选树的选树,坚持用典型引路,弘扬司法正能量,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审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