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伊春市乌伊岭区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铲除黑恶势力“毒瘤”的强大宣传攻势。
4月15日至16日,乌伊岭区法院利用两天时间,通过采用“固定+流动”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郝阳光和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孟祥利带队,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为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解答有关法律问题20余条。
设立扫黑除恶咨询台。在法院门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重点打击的涉黑涉恶人员及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踊跃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另外,在法院LED显示屏、滚动屏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图,并悬挂简明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组织干警进党校进行宣传。活动现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各单位工作人员讲述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原则和重点打击对象,以此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参与度。
对政府机关以及市场进行普法宣传。在市场门口为来往经过的群众发放宣传册,以及走进机关单位,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让他们了解遇到黑恶势力应如何正确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恶性“毒瘤”,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乌伊岭区法院将继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林场所、进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为平安乌伊岭建设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