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机关党员之家,第八支召开支部会议,号召全体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伊春中院第八党支部书记胡旭强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刚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中,胡旭强详细讲解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背景、制定的重要意义和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的原则,并传达中央要求学习《条例》重大举措。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刚要求第八支部全体党、积极分子积极学习《条例》精神,领会《条例》意义,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党委组织委员王玉刚、纪检委员李卓列席会议,第八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