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01 10:08:28







312日,嘉荫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以程某君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326日上午,在被告人羁押地法院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对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嘉荫县乡镇部分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旁听宣判。

嘉荫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君等4名被告人为达到非法诉求,多次纠集在一起,组织、煽动、带领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并多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和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嘉荫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对程某君等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嘉荫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成功地审理了以程某君为首的涉恶势力案件,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伊春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刘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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