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干警外出业务培训有新规

发布时间:2014-04-03 08:32:54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市中级法院针对查摆出的干警在外出学习培训中,利用公款在学习地周边旅游、学习成果得不到共享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外出业务培训的有关规定》,使干警外出业务培训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规定对干警外出培训的计划组织、培训内容、审批报批、培训时间、财务核销、纪律作风等做出了明确严格的规定。

严禁参训干警在学习地周边景区旅游,超培训时间逗留视为旷工,发生的超支差旅费由本人负责。

凡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纳入干警学习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先选优依据。

干警外出业务培训返回后,在做好学习成果的转化、吸收的同时,认真编写教案,为未参加业务培训的干警授课辅导,共享学习成果,使业务培训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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