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举办“提升公交职工法治观念,共筑公共交通安全防线”法律培训

  发布时间:2019-03-21 15:02:41




伊春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刘辉


伊春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苗林


3月20日晚7点30分,在伊春市公共交通管理处的三楼大会堂内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极具意义的法律培训讲座。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伊春市公共汽车公司共同举办了以“提升公交职工法治观念,共筑公共交通安全放线”为主题的法律培训,为公交职工们送上一堂知识点满满的法治课。

本次法律培训由伊春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刘辉担任讲师,他以重庆万州“10·28”城市公交车坠江事件为切入点,结合多个近期发生的相关案例,以案释法,生动形象地向公交车驾驶员逐一阐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企业和驾驶员职责、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以及在驾驶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的正确处理方法。充实而又富有针对指导性的培训让驾驶员们受益匪浅,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责任。

伊春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苗林现场提出要求,各分公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驾驶员文明培训放在首位,结合公司中心工作,做好公交车驾驶员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要让广大公交车驾驶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提升个人自身素质,以优质的服务为林城百姓提供更好的出行环境,为打造文明公交擦亮城市窗口做出自己的贡献。

伊春中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将一如既往地按照“七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责任,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与公共交通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借助焦点案事件向全社会传递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阐明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对制止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见义勇为事例进行褒扬,弘扬正气,及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制止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正当性、必要性,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为伊春的公共交通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及优质的司法服务。

伊春中院政治部宣传处、立案一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的代表和公交公司班子全体成员、驾驶员代表近200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郭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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