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打官司不求人?执行干警是怎么做到的!

发布时间:2019-03-15 16:53:25








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石时态作出“让人民群众在黑龙江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为践行好这一庄严承诺,铁力市人民法院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施策,靶向力,那就让我们先看看他们的执行干警是如何迅速行动的。

内蒙执行,让百姓相信不求人也能实现权益

现在我们就跟随一队执行小组看看秦某某与单某、赵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

立案庭在受案当日将案件移交执行承办法官。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快速完成了对申请人的送达,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并询问执行线索,当得知被执行人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居住的线索后,执行小组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连夜奔赴海拉尔。

    抵达内蒙后,执行小组在两日内就完成了对海拉尔区10家银行、不动产、车辆、工商登记信息的查询工作。并将查询结果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通报,让申请执行人了解执行工作进展情况。

在第三天,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小组分别找到了两名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告知其不如实上报财产信息可能承担的后果。

经过耐心工作,被执行人承诺分期给付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执行小组严格按照《铁力市法院“打官司不求人”主要执行节点时限管理办法》规定,在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执行,并将执行节点信息实时反馈给申请人,让申请人全程了解案件办理进度。

增送锦旗赞誉执行法官公正执法兑承诺

212日,申请人赵某的儿子顶着鹅毛大雪给执行干警送来了一面写着“清正廉洁 公正执法”的锦旗。想起曾经动过托关系找法官的心思,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魏法官说:“以前我不相信,现在我信了,打官司真的不用托关系、找熟人。”

原来,赵某与池某、任某房屋买卖合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足额给付买房款,需按照调解书内容倒出房屋。当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次向被执行人任某送达文书材料时,被执行人虽配合签收了执行通知书,但却以其刚出生孩子尚在哺乳期不能搬家为理由,拒不倒房。

一方面是拿着生效判决书的申请人,另一方面是幼小婴儿需要良好的居住环境,法理和情理都需兼顾。如何妥善的处理好两者的矛盾,尽快解决纠纷,让当事人少跑路。

魏法官每天都打电话询问任某租房的进展情况,他还把干警小孙租房时发现的房源推荐给任某,并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知被执行人必须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如不履行会触犯相关法律最终会导致涉嫌刑事犯罪。与此同时,魏法官还制定另一执行预案,制作了强迁公告等,确保房屋尽早交付给申请人。

也许是魏法官的办案决心触动了任某,终于在3月11日被执行人电话通知魏法官,已经搬出房屋了,可以和申请人进行交付和办理费用结算,房屋很快交付完毕。

欠款不还,不用找人托关系钱也能执行回来

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付某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决付某归还马某欠款40,602.00元。判决生效后,付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按照法定流程向付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风险提示等执行材料。付某虽签收了送达邮件,但未主动与法院联系,甚至与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喂,我不在铁力。什么时候回来?不确定”电话中的付某言语遮遮掩掩,含糊躲闪。经调查发现,付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人在铁力,执行法官立即安排部署,决定在其住所周围守株待兔。

3月12日,经过了两天的蹲守,被执行人付某终于出现了,执行干警随即将其带回法院并进行释法明理,在得知如果不履行法律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被拘留,付某也慌了神。最终同意先期偿还31,000.00元欠款,尾款10,000.00元约定于2019年3月末前还清。

3月13日上午,任某缴款31,000.00元到法院专户,剩余10,000.00元达成和解协议。拿到执行款的马某情绪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我以为我这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还能执行回来,亲戚朋友还劝我找找人、托托关系,现在看根本不用。”

 

 

责任编辑:刘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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