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午,当看着原告王某搀扶着被告孙某同子女一同欢声笑语走出带岭区人民法院时,我深深地长嘘了一口气,终于让这对年过半百的老夫妇破镜重圆,把这个面临破碎的家庭给挽回。
1979年11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一双儿女。女儿已经成家,小儿子在一所重点大学任教,子女都很有出息,应该说这是一个让人非常羡慕的幸福家庭。然而,由于多年两夫妇的性格好强,生活中又相互猜疑,妻子罗某对丈夫孙某也缺乏一个女性应有的关心,因此导致家庭琐事矛盾不断,小吵天天有,大吵隔三差五,并出现罗某自杀、拿刀威胁原告、放火烧房等严重行为。父母的不和睦,给子女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使他们失去了对家庭的信任和依靠,连过节都不想回家。同时,两夫妇的吵闹也影响到当地群众。虽经亲朋好友及当地组织多次调解,都没有效果。因此,原告王某就于2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家庭财产。
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定于2月27日开庭审理。在送达文书时,通过了解,被告孙某在邻里间人缘关系不是很好,在夫妻吵闹中,责任也居多,在当日调解中,双方态度强硬,调解未成。25日,被告孙某一大早就来到了法院,我接待了她。“法官我错了,我没有想到会闹到这种地步,搞得我子女都为此事回来,我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子女。”面对这番话,在场干警感到十分意外。“你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深有悔意,这是好事,但也必须给你指出来,拿刀威胁丈夫、服毒自杀等行为都是十分错误的,而且认识了错误,关键是以后要痛改前非,好好维系家庭和睦。”一番教育,被告孙某认真进行了反思,表示可以当面致歉。这时我意识到,此时是最好的调和时机,虽然没有到约定的开庭时间,但被告来到了法院,此案可以简化程序,于是我立即电话通知原告来法院调解。电话打通后,原告及子女都在家,可原告认为没到开庭时间,家中有事要做,离法院又较远,不同意来调解。我通过耐心解释,并表示开车可以去接原告,原告同意了我的意见。随后,我和庭里干警立即驱车把原告及子女、一起接到了法院。
来到法院,时针已指向9点20分。一进法院,我就直接把原告王某引进了“亲情调解室”,倒水,发烟,让原告感受到我们的关心、尊敬。“没有什么讲的,我们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我也已经给她很多次机会了,亲朋好友、村委会多次调解,她还是没有改;子女我也跟他们说了,叫他们不要怨我,请你们依法判决离婚”。我首先认真聆听了他的诉说,并不时记录要点。可经过一段情理法的沟通,原告王某还是态度坚决,但同时透露出两个信息:一是认为夫妻的吵闹是罗某的不信任和经常对他暴力威胁,没有给足他男人应有的面子;二是很对不起自己的子女。于是我又找到原、被告的子女,听取了他们对父母的意见,他们表示不管怎样都要在此次把问题彻底解决好。乘热打铁,调解时机已到。我一同把原、被告及子女请进了调解室。一方面对被告提出了严厉批评,指出了各自在矛盾中的责任,分析了双方吵闹的严重后果;一方面,把子女的愿望及他们对子女的伤害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与此同时,二个子女也你一嘴他一言敞开了自己的心扉。情理的交融、肺腑的言语,让双方感情触动,坚冰消融。在一个多小时的言谈中,家庭4人都泪流满面。被告孙某当庭认错,并书面保证。原告王某也不停的说:“对不起老婆,对不起子女”。
看到此场面,法庭干警也深受感动,及时制作了调和协议书,并当场让他们签字。“谢谢法官,谢谢你们,没有你们,我们家庭不知道会落到如何境地……今天一定要和我们到饭店吃个团圆饭。”“谢谢了,化解矛盾,舒解怨气,促进和谐,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你们幸福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墙上挂了‘五条禁令’,希望你们理解。”此时,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