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三个环境”创建 为我市“七项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31 14:25: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三个环境”创建,服务和保障我市“七项改革”工作任务,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努力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

1、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进一步明确市委在三次创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跨越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

2、找准司法审判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分析“七项改革”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期待、新要求,及时了解企业、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切实做到司法保障恰当其时、司法服务有的放矢。

3、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中心工作上来,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定位、去实施,通过履行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发展的司法职能,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改革大局,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积极参加平安伊春建设。巩固“长安杯”成果,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和“两个证据”规定,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刑事案件质量,杜绝冤假错案。

5、保障我市生态建设。服务林业综合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林地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妥善审理涉及森林、耕地、河流、矿产等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各类案件,加大对城乡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对可能因林权改革,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政企、政社分离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两级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加大涉农审判工作力度。满足林农一体化经营模式构建中的司法需求,及时审理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经营合作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依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等相关案件,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

7、妥善处理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优化城镇人口布局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加大对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和维护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秩序。

8、坚持依法治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坚持通过法治化方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完成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任务,推进法院信访工作方式转变。

三、提升司法质效,努力创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9、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实行司法建议先行机制和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定期梳理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帮助建设效能政府。积极探索推进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启动一审行政案件指定管辖试点工作,消除群众合理怀疑。

10、推进诚信伊春建设。定期向社会发布法院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联席会制度作用,通过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公布失信人信息等方式,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

1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活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活动,大力开展送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林场、进村屯活动,营造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12、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从严管理,提升裁判质效,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四、优化司法服务,努力创建敬商重业的发展环境

13、依法服务保障对俄经济贸易合作。妥善审理涉俄贸易、运输、合作开发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促进我市对俄贸易稳步增长,为我市对外开放、推进对俄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积极开展涉外司法审判业务研究,强化涉外审判机构和人才支持,提升涉外司法审判水平。

14、主动服务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全市两级法院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拟建重点产业项目的情况。主动到项目建设单位和工地走访调研,准确把握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法律政策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咨询、司法建议,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15、妥善处理涉及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案件,及时化解影响项目实施的涉诉纠纷。立足于不妨碍工程建设、不影响项目进展,不因裁决执行等司法行为把握不当而妨碍项目建设,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的需要,从妥善化解矛盾入手,确保我市重点产业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服务保障发展的长效机制

16、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全市两级法院要制定完善本院、本系统深化“三个环境”创建、服务保障“七项改革”的具体落实措施和配套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具体保障措施。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把深化“三个环境”创建、服务保障“七项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17、健全司法保障服务大局的长效机制。探索实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究机制,经常性的收集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采取稳妥应对措施。要形成重大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调动法院内外各种资源,平稳妥善予以解决。

18、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立法院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基层单位机制。开展好“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组织法官走访辖区企业,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畅通法院与政府部门、企业的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帮助排查化解经济、法律和社会风险,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创建“三个环境”、推进“七项改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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