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嘉荫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敲响了适用刑事速裁案件第一槌,开启了新刑诉法实施后全新审判模式的大门。
当日上午,嘉荫县法院审理了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这两起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均仅用了6天。在庭审中,审判人员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依法省略原有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综合案件事实,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闫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两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均仅用了9分钟,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速裁程序的启用,使案件办理程序更简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也为该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积累司法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