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新青区法院:庭审开在家中 减轻群众诉累

  发布时间:2019-01-18 11:08:10



1月17日林都正值寒冬,寒风凛冽,下午14时30分,伊春市新青区人民法院法官于虹不畏寒冷,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庭开到当事人家中,为百姓提供便利,送去司法温度。

原告王某甲与被告张某系母子关系,与被告王某乙系兄弟关系,原告的父亲多年前去世,留有一户楼房。2019年1月16日,王某甲向新区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要求与母亲和哥哥继承该遗产。办案法官于虹得知被告张某年近七十,腿脚不便,出行困难,便决定与书记员一起来到当事人家中开庭,主动为提供便利众。在原告家中略显狭小的屋子里,一张桌,几把椅子,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各就各位,组成了临时巡回法庭。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久违的笑容重新浮现在双方脸上。

这起看似简单的家中开庭案件,实则是新青法院长期坚持的便民诉讼措施之一,新青区法院始终秉承多跑一趟换来当事人少跑一次的司法服务理念,为当事人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责任编辑:郭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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