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精神和本院党组书记、院长丛喜武工作要求。会议强调,要以三项措施确保诉讼服务场所周边安全。
全面排查,坚决消除隐患漏洞。要认真吸取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大门外发生的严重伤害法官及民警的恶性事件深刻教训。要安排固定司法警察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并运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建立安全防控网络;对周边环境复杂、视野不够开阔的场所,要逐一排查,对可能藏匿人员和危险物品的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防控到位,确保春节、“两会”期间诉讼场所的周边安全。
加强管理,认真细致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加强对进出诉讼服务场所人员的安全检查,对携带的刀具、打火机、有毒液体等危险物品及时收缴,并将其作为重点人员全程纳入监控范围之内。要在诉讼服务场所内建立常态化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密切监控,及时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迅速平息。
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采用人员巡查和视频监控结合的方式,对诉讼场所周边实行24小时监控。鉴于此次在重庆发生的报复伤害事件是在中午下班时发生的,要安排专人轮岗进行值班,绝不能掉以轻心,出现监管真空。要完善预案,定期开展处理突发情况预案演练。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力争要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