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带岭区法院第18次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面对面 警示教育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8-11-23 09:59:40






11月26日下午,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干部2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下午2点3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期间,被告人金某担任带岭某社区社保员工作,负责收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中,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私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

庭审观摩结束后,纪委监察委干部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文化长廊和荣誉室等场所,深层次地了解法院的诉讼流程、工作制度和文化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副院长王庶同纪委监察委干部们进行了沟通交流,倾听大家对法院的意见建议,还耐心地解答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问题。

纪委监察委办案人员表示,该案是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不仅警示教育效果更直观、更明了,也有助于办案人员牢固树立程序观和证据,提高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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