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乌伊岭区法院多措并举 结案率居全省第一

发布时间:2018-11-08 10:41:23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一至三季度综合结案率、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1至9月份,伊春市乌伊岭区人民法院以结案率94.01%的成绩,在全省175个基层法院中居第1名,用实际行动保持审判执行的高效率。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实现结案目标,乌伊岭区法院坚持做好立案、调解、审判等各环节的衔接,提出四项措施,努力提高结案率。

   一、 落实监管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庭长逐级负责,抓好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院党组主要从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好院长示范庭的带动作用,带头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确保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

二、建立实行机制。牢固树立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构建起完整的审判管理工作体系,把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各项事务纳入年末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干警积极性。同时,所有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审判人员的配备、经费物质保障都围绕审判执行工作这个中心高效开展,坚持审判质量和效率并重,效率优先的原则,重点抓好结案率,以效率提升质量。

三、增强责任意识。开展案件评查,把案件评查作为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日常评查,加强对案件、程序及法律文书质量的经常性监管。严格审限管理,审管办抓好结案进度,防止出现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等隐性超审限案件。杜绝暗箱操作,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当事人家属等旁听案件、参与调解、公开司法全过程,让老百姓走进法院、监督司法,受益司法。 

四、推进繁简分流。把繁简分流作为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的良方。推荐和提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从而节约人力资源,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着力提高办案效率。

   通过以上一系列举措,乌伊岭法院工作收到了积极成效,今后将汲取前三季度工作经验,抓思想、抓学习、抓质效、抓作风、抓细节,圆满完成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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