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立案诉讼过程中因不理智或者过激行为发生的案件时有发生,有许多当事人因为立案诉讼过程中的冲动、不理智等行为,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针对立案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如情绪激动、不理智等行为,近日,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设立冷静室,为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提供安静场所,便于帮助当事人平缓情绪,理智解决纠纷。这不仅有效地促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更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人性化的司法需求。
友好法院的冷静室位于诉讼服务中心二楼,是一间整体由软包结构组成的独立房间,四周墙壁、门窗及座椅都进行了软包处理,防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
在当事人进入冷静室后,立案庭法官将对其进行劝导安抚,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帮助其缓和过激的情绪,以便确保当事人在立案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承担因情绪过激、不理智等行为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