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岭法院大力推进 “三大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4-03-13 15:27:38


带岭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等方面监测、评估、引导、规范“三大平台”建设。

阳光司法指数体系包括:立案窗口建设情况、案件信息录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率、庭审录像率、执行措施透明度、执行评估、拍卖等项内容。

评估主体分为:内部和外部,内部评估先由各庭室按照评估表进行自评,再由审管办统一核查评估,得出最终结果。外部评估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依据内、外评估结果形成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报告。

该院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严把质量关,推行“四读一审”制度,即:审判人员草拟裁判文书一读、庭长审核二读、主管院长签发三读、审管办评查四读、政工科专人负责公开前文字审查把关。并制定了严格的裁判文书上网责任制,实行签字审核,做到人人负责、层层把关。目前,该院已经将5份裁判文书进行了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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