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友好区法院邀请友好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14 17:28:28





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9月12日,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院长丛喜武主持召开友好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友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雪哲列席会议并讲话,这也是友好区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在被告人宗某某寻衅滋事案讨论中,杨雪哲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法院对该案的定罪和量刑,提出对于该类存疑案件要进行综合判定,既要考虑刑事证据,又要考虑案件本身的政治影响,面对特殊情况、特殊问题,作为政法机关我们要敢于担当,坚持公平和正义,得到了审委会的一致认可和采纳。

丛喜武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双方监督和配合互动,共建法检新关系,营造良好的司法工作新局面。

杨雪哲检察长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更加突出了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和主责主业,选择了包括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在内的一些工作重点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这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沟通和协调,有利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希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在上级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在法检两家的沟通协作下,逐步实现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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