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视频的形式召开全市法院“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广大干警为法治伊春建设贡献力量。
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在动员会议上指出,市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省委、市委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开展好“法治建设年”活动,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政法思想的良好契机和重要载体。开展好“法治建设年”活动,是法院履行职责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法院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
韩日强强调,要按照市委和省法院“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及全市法院“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做好任务分解落实,把责任人、工作时限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要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落实。要把活动目的最终聚焦到司法审判任务上来,找准活动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围绕审判开展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韩日强强调,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发挥全院的合力作用,做到全院上下人人担责。要把“法治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重大事项报党组研究决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的工作任务,抓住10个重点,办成10件实事。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步骤和活动阶段,认真动员部署,认真查摆整治,严格考核评议。中院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包保督办“法治建设年”活动各项内容落实。活动办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结束时要进行检查验收。要及时向属地党委“法治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法院党组汇报阶段性工作和工作成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通过“法治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伊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单玉波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冶萍宣读《全市法院“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伊春中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本院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