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之四|伊春市美溪区法院院长指挥打响“雷霆行动”第一枪

发布时间:2018-06-05 17:01:0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和省、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攻坚工作部署,6月1日9时,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雷霆行动”正式启动,党组书记、院长朱科华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作出部署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启动仪式结束后,执行干警在朱科华的指挥下迅速行动,打响美溪法院“雷霆行动”第一枪。

2015年8月,被执行人魏某与霍某因协商修路一事发生口角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魏某用石头将霍某右侧小腿和右手小手指节打伤,魏某涉嫌故意伤害,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民事诉讼赔偿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魏某先期给付霍某6万元,余款10万元于2017年12月24日前给付,到给付期后魏某拒绝给付余款10万元。霍某于2018年1月申请执行。

6月4日14时15分,魏某被传唤至法院,法院以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魏某拘留十五日。

魏某说:看来法院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没想到这么严重,等我出来以后一定努力赚钱,争取早日把这10万元钱还上。

15时02分,执行工作人员离开法院,带魏某到伊春市第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15时35分,到达伊春市第一医院,在执行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对魏某进行身体检查,确认其健康状况良好。

17时43分,执行工作人员将魏某送至伊春市看守所。

此次行动,美溪法院共派出干警7人,警车2辆,拘留拒不执行被执行人1人。全体干警表示将以“雷霆行动”为契机,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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