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18-04-08 15:34:08





4月4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伊春市第四党支部按照中院机关党委的安排,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谷震墀主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谷震墀首先总结报告了第四支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于水副院长要求,此次会议后,各部门要把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贯彻省、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安排部署本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按步就班开展好各项工作,机关党委要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抓好作风整顿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行政部门应认真把握2018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点,推行行政审判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注重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优化法治环境;赔偿办应做好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推动工作重心二元化,及时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上,支部党员逐一发言,紧扣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和合格司法工作人员的主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分析。最后会议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党员九名,其中正式党员七名,通过互评,评出3名优秀党员,4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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