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法院:扫黑除恶不手软 举报黑恶有奖励

发布时间:2018-04-03 15:20:29





为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4月3日上午,新青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不手软,举报黑恶有奖励”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表明了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宣传活动中,新青法院通过电子屏显示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意义和举报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同时,干警们耐心细致地解答了过往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方面的问题。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新青区营造了良好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使全区百姓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水平,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