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马河区法院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扫墓

发布时间:2018-04-03 10:25:46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乌马河区人民法院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的各项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公车私用问题发生。

节日期间,除安排值班车辆外,公车一律入库封存,严禁公车私用扫墓现象的发生。 

对公车私用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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