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伊春中院第三党支部、第九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第九党支部
会上,支部书记甘国辉汇报了2017年支部工作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其他党员也纷纷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六个方面深入查摆和分析了问题。
伊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铭福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组织生活会,并认真查摆了自身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自我批评,主动与支部其他成员交流思想,探讨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今后党建工作和警务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最后进行了民主评议活动,本次民主评议围绕九支部党员干警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党员模范作用发挥情况、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三个好把式”“五个好作风” 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不记名测评。
第三党支部
会前,第三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的党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过程中,党员干警们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认真查找不足,形成查摆材料。
会上,第三党支部书记李春波报告了2017年三支部的工作情况,并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还通过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通过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执法办案和日常生活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