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做出安排。
伊春中院副院长贾晓宇传达领学解读了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抓实五项工作,实现五个新提升”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提出五个方面工作要求,要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韩日强院长在讲话中提出的讲政治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把讲政治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司法的政治功能与严格执行法律的关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立法程序制定的,是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广大民商事审判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自身承载着的政治功能,自觉地通过严格执行法律,使党和人民政治意志得到精准有力的贯彻执行。要强化大局意识,以优质高效的商事审判推动伊春绿色化转型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要求,全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伊春绿色化转型发展。依法保护产权,对产权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法人财产权、股权以及具体产权性质的权利实行全面保护,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平衡各类利益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高度关注并切实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互联网+”经济、“僵尸企业”清理等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旅游业、涉招商引资、涉重点企业的相关案件,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强化宗旨意识,把着力保障民生作为开展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执行“八民会”确定的民事审判六个原则,要注重通过过错分析、责任认定等途径,树立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通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通过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等制度的合理运用,努力促进社会诚信建设。通过合理保护劳动者和创业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与社区、工会、妇联、卫生、劳动等部门联调联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对于调解有助于形成和睦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纠纷,应该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对于涉及规则指引、具有重要普法意义的案件,要及时予以判决,以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要强化责任意识,以持续深入的司法改革实现案件质效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责任制,推动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会议的作用,通过召开法官专业会议的形式加强对主审法官、合议庭的业务指导,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做到放权而不放任。要主动适应和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受案数量和人员分布不均的情况,基层法院要根据本院实际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科学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事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处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推行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妥善处理好办案质量、数量和效率三者的关系,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同时注重提高办案效率。要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司法理念,对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予以解决。要强化廉政意识,以优良作风促进民事审判队伍建设。要以省法院提出的“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防司法腐败,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培养、选树正面典型。严守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随意发表不符合职务、身份的言论,严惩泄露审判秘密行为。加强司法文明和司法礼仪教育,通过进一步规范着装、规范行为、规范庭审、规范法律文书、约束法官业外活动来不断提升民事法官公正司法形象。不断改进作风,既要坚持司法为民,积极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又要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捍卫司法尊严,坚决维护司法公正。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审判态势分析,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力度,切实提高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正确性和统一性。
伊春中院全体民事审判工作人员和部分基层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