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3-02 08:46:16


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 “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不断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近日,最高法院表彰了100名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我市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政工科科长廉守信获此殊荣;省法院表彰了10个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了,我市美溪区人民法院获此殊荣。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忠诚党的事业、履行党员义务。市中院决定,授予带岭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等10个单位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友好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佘玉凌等10名同志为全市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嘉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春来等10名同志为全市法院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爱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市中院号召全市法院要向受表彰集体学习,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全力推动党建工作实现新的进步,确保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奋勇前行;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党员干警,要以受表彰个人为榜样,认真践行党的宗旨,进一步坚定信念、无私奉献,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合格党员、合格法官,为推动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7日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1.带岭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2.红星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嘉荫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4.金山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5.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政工科

6.铁力林区基层法院政工科

7.南岔区人民法院浩良河人民法庭

8.铁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9.伊春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10.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

二、先进个人(20)

(一)优秀党务工作者(10)

1. 佘玉凌 友好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2. 林  健 美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3. 刘德慧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4. 徐慧征 五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5. 卢  迪 伊春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6. 苏好爱 新青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7. 苏国华 乌马河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人

8. 宋立成 翠峦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人

9. 张  玲 西林区法院政工科副科长

10. 甘国辉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

(二)优秀党员干警(10)

1. 李春来 嘉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2. 王德军 南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3. 刘志峰 上甘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4. 高振兴 双丰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5. 马小云 铁力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6. 魏立平 友好区人民法院道北人民法庭庭长

7. 朱玲爽 乌伊岭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8. 李贵昂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

9. 原  林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10. 王振雷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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