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将至,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营造快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乌马河区法院开展春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就廉洁过好春节提出相关要求。
增强廉洁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把加强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早部署、早提醒。通过党员会议、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等。
严格执纪问责。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春节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院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从快从严查处。通过多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