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书签订仪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按照区委和市中院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准则》《条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全体干警真正的做到不敢腐、不能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工作中,履行好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和正己范人之责,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纪检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执纪监督、教育预防、追究问责之职,直面问题,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针对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规人员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践行廉洁自律要求,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对涉及廉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教育干警做到有责任、有担当,始终树立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理念。
明确界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对决策及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控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
通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促使领导干部和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严防触碰“高压线”,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的始终,推动廉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