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执行局和张法官他们想方设法的努力,终于把欠我们700多万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要了回来,这样我们的工人就能高高兴兴地回家过个好年了。我向伊春中院执行局和张峻铭法官表示衷心地感谢!”申请执行人杨西博手托锦旗和感谢信激动地说。
原来早在2012年,杨西博承揽了佳木斯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工程公司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无奈之下,杨西博于2014年将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败诉后的工程公司一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2017年元月,满目愁容的杨西博向伊春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期间,他也不断地通过其他不同渠道反映工程公司拒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伊春中院办案人执行员张峻铭反复劝解他,一定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我们也有信心和决心帮助你们把拖欠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追讨回来。
张峻铭他们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伊春中院执行局局长王刚的部署指挥下,他们多次往返佳木斯,行程数千公里,饱受冷遇和阻挠。起初,他们通过案件基础查询,没有得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张峻铭他们并不气馁,积极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实地走访调查等深入细致的工作,最后,终于发现一处由被执行人承建的工程正在建设施工中,他们把握时机,迅速果断出击,将该工程项目尚未支付给被执行人的工程款依法予以扣留,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本息共计700余万元的全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