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2-27 16:21:46



市委第一督导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义龙作重要讲话


党组书记、院长石岩梅作动员讲话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单玉波主持会议


市委第一督导组成员出席会议


动员会会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2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正式开启市中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市中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单玉波主持会议,市中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院长石岩梅作动员讲话,市委第一督导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义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市中院机关广大干警要迅速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把为民务实清廉深深植根于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中,着眼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着眼于关注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使法院队伍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市“七项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一要坚持领导带头,明确责任职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履行好工作职责。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工作。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三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更多地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活动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四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始终着眼于推动工作发展,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目标和“五个抓实”工作要求有机结合,实现教育实践活动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双丰收”。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要联系法院实际,突出司法特点。一是要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牢群众观念,深刻认清司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努力使坚持群众路线成为法院法官的自觉行为。二是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表现,集中解决现实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三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清除群众诉讼障碍、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坚持依法公正独立审判,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四是要深化从严管理,在建立和落实便民诉讼制度、审判工作责任机制、审判权行使“全程留痕”监督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加大力度,从长效机制上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

    市委第一督导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市中院党组班子和党员干警及相关参与活动人员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田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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