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翠峦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郭维罡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案按照轻刑快审的程序进行审理,有条不紊,简洁流畅,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仅用10分钟。
翠峦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轻刑快审制度改革,根据《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采取“及时受理,专人办理,简化庭审,快速裁判”的工作机制,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切实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压缩了办案程序,减少了被告人羁押时间,实行“轻刑快审”极大地缩短了法官的办案周期,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疑难大案上,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