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友好法院、乌伊岭法院采取措施 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02-27 16:12:56


    日前,伊春区、友好区、乌伊岭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伊春区法院以五个要要求,推动全年工作新发展:一要学习贯彻好石院长的讲话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二要抓实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要抓实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司法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官清正廉明形象;五要把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到位,把牢法律底线,提高自身抗干扰能力,防止产生不廉不洁的问题。

    友好区法院提出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平安友好、法治友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乌伊岭区法院围绕四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着力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发展。二是坚持法院工作的人民性,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干警队伍。三是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四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审判队伍。

责任编辑:田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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