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召开刑事审判人员会议 学习贯彻落实省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现场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11-27 09:27:27




11月23日上午,为学习贯彻落实省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现场会议精神,伊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铭福组织全体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召开专项推进落实会议。

   刘铭福副院长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仅是最高法院的工作要求,更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司法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会议的整体思路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全市基层法院要积极推进“轻刑快审”制度。认真学习“轻刑快审”制度的各项具体要求和操作规则,将此制度学透学精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中院要认真落实“繁案精审”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三项规程的具体规定并熟练运用,保证每一个审判环节都做到精益求精,实现庭审实质化。

   刘铭福副院长强调,落实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首先要树立法院证据裁判意识,发挥好法院的主导作用。法院主导并非是以法院为中心,而是要以法院认定的事实,认定的证据标准为中心,以此来制约和引导审查起诉及侦查工作,倒逼司法公正,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其次要熟练掌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庭调查规则和庭前会议规则的各项具体要求和运用方式。最后要针对各项规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并提出解决方案,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会议最后,刘铭福副院长对市法院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寄予和鼓励各青年干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深入领会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为今后刑事审判工作储备知识、积蓄力量,做到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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