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区人民法院按照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方案》要求,快速对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
该院制定了《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方案》,成立了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院领导挂帅督导,执行骨干担任成员,确保活动组织有力、机构健全。
他们对2013年11月30日前受理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院、省高院挂牌督办的九类未结案件进行认真排查摸底,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该院要求,全院协作,重点突出,相关庭室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配合,确保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