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对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14-02-20 14:43:51


    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要求,市中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对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安排部署。院长石岩梅要求,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迅速把未执结的涉涉民生案件进行摸底、分类汇总,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制定方案;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主要精神和积案底数。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按照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机制,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一是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涉民生的重点案件,制定出《领导包案分配表》,由中院党组成员分片包案,负责出面协调、亲自谈,一包到底,要全部执结。二是狠抓重点法院,驻点督导。即日起由包案领导负责组成工作推进组对未结积案较多的基层法院,亲自指挥,督导办案,直至工作目标完成。三是明确责任目标,统筹安排。中院自身要起表率作用,要突出重点、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目标或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法院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四是穷尽措施,强力推进。要举全院之力,任何一个案件必须贯彻穷尽一切手段,要敢于采取强制措施和执行救助机制。五是对未按阶段性完成清积工作任务的法院,要从年终目标考核和综合治理考评上扣分。

    会议强调,要按照制定的《涉民生未结案件登记表》,逐一记录全市法院每件积案的各项具体情况,对未结案件的形成原因、类型特点和工作措施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

    会议要求,要制定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指导意见》,建立月通报制度,由各院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统计表,每月上报一次书面报告,市中院汇总分析后报全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排序通报。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排查出未结涉民生案件121件,总标的额1729.76万元。

责任编辑:田爱民    

文章出处:据中院执行局简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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