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法院: 开展上诉案件评查 完善审管“六项措施”

发布时间:2014-02-20 10:56:22


    近日,上甘岭区人民法院对去年上诉案件开展评查工作,通过总结分析、查找原因,采取六项措施,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措施。

    六项措施的内容是: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官办案水平和司法能力。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要及时学习,注重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加大法官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审判人员适用法律和解决纠纷的能力。二、加大案件质量管理和监督力度,主管院长、庭长要亲自办案,加强对案件监督和指导,尽可能减少案件裁判的错误和暇疵。加强业务庭长的责任意识、管理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三、发挥好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管理、监督和指导作用。完善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评查分析制度,对于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承办法官或合议庭要写出书面分析,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每季度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中要对该季度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专门的分析,进行全院通报,形成制度。同时,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情况纳入业绩考评档案。四、加强裁判文书质量和判后释法息诉工作。要求裁判文书不仅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还要做到论据充分,对于证据的采信与否要有说服力,让当事人明白法院裁判的依据。案件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对承办的案件要做好判后释法工作,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五、严把案件审限关,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工作,严格实行案件程序转换、审限延长审批制度,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案件。六、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难点和争议较大问题,加强与市中院对口法官的交流与沟通,力争取得共识。

责任编辑: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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