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百日攻坚执行行动之八|事故无情人有情 南岔执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09-22 14:46:54







9月18日一大早,南岔区法院执行局的长椅上坐满了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拿着沉甸甸的执行款里噙满泪水。那么,这一幕的发生到底为什么?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咋回事!

一场车祸  对薄公堂

     事情发生在2016年7月,被执行人李某驾驶核载8人(实载9人)的小型普通客车,通过T路口进入主道时,与被执行人吴某所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运煤货车相撞,酿成5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剧

     经交管部门认定,客车司机李某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吴某负次要责任。2017年4月,该案南岔区法院审理判决,要求被执行人李某、吴某赔偿各申请人各项损失250万余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和吴某均未按期给付赔偿金。2017年7月,候某、王某等13名申请人向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百万赔偿金  追讨成难题

     南岔区法院执行干警收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吴某分别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时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有效查控。因被执行人李某入狱服刑,执行干警多次尝试与其家属进行沟通,但均未达成所愿。另一被执行人吴某则以对裁定有异议为由,公开表示不予给付赔偿金

     为尽快帮助遇难家属追讨赔偿金,南岔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奔波于佳木斯市、伊春市、晨明镇等地调查取证,采用蹲点守候、突击查找等方式顺利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产并冻结其银行帐户。

     经多方查证,南岔区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得知被执行人吴某名下货车的登记地第一时间前往车管所查封车辆。吴某得知情况,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了联系。为了让吴某尽快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一面劝解其体会遇难家属的心理状况,一面向其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吴某同意一次性给付全部执行款,并之前行为表达歉意。

情理法兼顾  执行暖人心

     9月18日一早南岔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就已经开始了一天忙碌他们认真核准卷宗,点清钱数,将执行款依次交付到13名申请人手中收到执行款的申请人纷纷哽咽着对执行干警表示了感谢

事故无情人有情,南岔区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需当事人之所需的执行理念,深入推进严格执行、公正执行、文明执行,注重执行工作中情理法的融合。自攻坚战役打响以来,执行局全体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突破重点案件、难点案件,全力清扫积案,坚决打好百日执行攻坚战

 

责任编辑:杜鹃    

文章出处:南岔区法院供稿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