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百日攻坚”系列行动之二|翠峦区法院:老赖!交出挖掘机!

发布时间:2017-09-14 09:28:13



    2017年8月17日,伊春市翠峦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原来申请执行人魏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之间有合伙纠纷,两年多的诉讼后判决生效,然而张某一直未履行判决,将型号为DH220LC-7的挖掘机交付申请执行人魏某。

    翠峦区法院执行局收案后立即制作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通知张某前来履行交付义务。王某在电话中表示,申请执行人魏某欠其合伙投资款未还,所以拒绝履行交付义务,并有意躲避执行。

    针对此情况,翠峦区法院执行局立刻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执行方案,并根据魏某及二审法院提供的执行线索,判断涉案挖掘机被存放在哈尔滨道里区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可能性较大。二审时,被执行人张某向法庭提供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根据此合同,翠峦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顺利与场地出租方取得了联系,但是出租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查找失败。

    在此过程中,翠峦区法院执行员们一直通过手机短信、快递、张贴公告等形式向被执行人张某告知其必须在9月8日前履行交付义务,如继续拒不交付法院判决确定的财物,将涉嫌构成拒执罪,届时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7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翠峦区法院执行局配合执行,并于当日下午5点多将挖掘机从哈尔滨托运回翠峦,此时虽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是执行干警们加班为双方当事人办理了交接手续。在执行员们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魏某也将合伙投资款还给了被执行人张某。翠峦区法院执行局圆满的解决了困扰双方当事人两年之久的合伙纠纷,有力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杜鹃    

文章出处:翠峦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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