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组到伊春中院检查验收文明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1 16:41:08








8月31日下午,受全国文明办委托,省文明办组成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冯绍欣任组长、调研处副处长唐磊、创建协调处副处长耿福强为成员的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组到伊春中院检查验收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伊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学珩、文明办副主任王东海、创建科科长苏传波陪同检查验收。刚刚到任履职的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韩日强参加汇报会并作表态发言。

检查验收组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定的检查验收程序内容,采取认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查看创建内业电子及纸质档案、开展座谈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创建软硬件设施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

伊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单玉波代表中院党组围绕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创新制度机制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创建工作内容、创建工作成绩五个方面内容作了创建工作汇报。

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韩日强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下一步伊春中院将进一步强化领导,提高认识,突出法院特点,继续、深入、持久地把文明创建工作抓实抓好,成果体现在文明司法办案、为民公正司法上来,努力使文明创建的果实在伊春中院开花、结果,成为推动伊春司法审判事业不断前进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源泉。

冯绍欣处长在综合检查验收情况后,对伊春中院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在总结中指出,伊春法院抓创建工作富有成效,一是组织到位,班子形成合力,制度机制完善。二是规划详实,创建目标明确,措施办法得当。三是载体创新,争创氛围浓厚,专项活动经常。四是作风严明,文明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五是敢于作为,主动担当责任,优化发展环境。

最后,冯绍欣处长说,通过文明创建,伊春中院的办案质量、执法水平、队伍素质和干警形象有了较大的变化,得到了领导机关和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社会反响和社会形象更加良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结出了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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