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安全防控专项行动第五检查组到伊春法院检查安全隐患风险防控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28 08:32:55









8月19日至23日,以省法院法警总队警务室主任高贵志为组长,哈铁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王炬、大兴安岭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夏希慧为成员的省法院安全防控专项行动第五检查组来到伊春,对两级法院安全隐患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对伊春中院、铁力市、嘉荫县、伊春区、友好区、翠峦区、五营区、汤旺河区法院,以及嘉荫县乌云、铁力市桃山、友好区道北法庭进行了随机检查。高贵志主任对伊春两级法院法警的各项安保措施、警务工作落实及工作技能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从被检查的法院、法庭的工作开展情况看,重视程度高,工作开展精细,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排查到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了完整成套的安保工作机构和各项工作预案,在安保岗位配齐配强了司法警察,办公与办案场所分离,设立羁押室、律师检察院人员独立通道和押解专用通道等基础周界设施。

伊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铭福针对下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伊春法院安保工作实际,重点强调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安全隐患风险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安保、警务工作,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省法院安全隐患风险防控排查中暴露出来的防控意识薄弱等问题,不仅是被检单位有,其他基层院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类似问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自查自纠,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及漠视问题存在的单位,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中院法警支队将把最高法司法警察业务骨干培训班的培训教材转发至各基层院法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培训教材自行组织法警进行学习训练,如在安保工作中出现问题,坚决按照《问责办法》规定,一查到底、一追到底。三是要认真核查装备器材的现状,给予必要资金保障,确保安全保障工作需要。中院法警支队将对单警设备、安保设备、办公必要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装备老化过期情况进行清点核查、更新。四是要充分认识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强化法治思维,更新司法警务工作理念,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司法警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全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法院工作环境。

伊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铭福全程陪同检查。省法院第五检查组与受检单位签订了专项行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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