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八项司法建设”,紧紧围绕市委战略部署,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审判执行、法院管理、队伍建设、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依据《市中院对各基层法院2013年度主要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市中院对各基层法院2013年度主要工作进行了认真严细考评,形成了综合排序。市中院决定:
授予综合排序前3名的嘉荫县人民法院等5个单位,为“全市优秀法院”称号;
授予综合排序前4至13名的五营区人民法院等10个单位,为“全市先进法院”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保持荣誉,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再立新功。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政法会议及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伊春、法治伊春和队伍建设、改革创新、理念更新,以提高审判绩效、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深入推进“八项司法建设”,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自觉地加强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三个环境”和“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伊春转型跨越、绿色崛起的伟大梦想,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2013年度全市优秀法院、先进法院名单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8日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印发
2013年度全市优秀法院、先进法院名单
一、优秀法院(5个)
1、嘉荫县人民法院
2、上甘岭区人民法院、红星区人民法院
3、友好区人民法院、美溪区人民法院
二、先进法院(10个)
1、五营区人民法院
2、南岔区人民法院
3、带岭区人民法院
4、金山屯区人民法院
5、汤旺河区人民法院
6、铁力林区基层法院
7、乌马河区人民法院
8、伊春区人民法院
9、朗乡林区基层法院
10、乌伊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