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在市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以“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牵动,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及省法院“十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大力夯实了司法廉政根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为全市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在实践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秉公办案、无私奉献、绩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中院党组决定:
授予友好区人民法院等5个集体,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朗乡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孙法权等11名同志,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不断进取,以更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恪尽职守、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公正司法、廉洁奉公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职业操守,以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落实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法院反腐倡廉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3年度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8日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印发
2013年度全市法院
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5个)
1、友好区人民法院
2、红星区人民法院
3、铁力林区基层法院
4、南岔区人民法院
5、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二、先进个人名单(8名)
1、孙法权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2、刘晓梅 双丰林区基层法院纪检组组长
3、李玉海 美溪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4、陈广利 上甘岭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5、董云浩 铁力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6、赵丹丹 乌马河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7、周 焱 带岭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8、赵顺永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