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涉民生案件中,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5年9月被告李某找到原告孔某去被告王某和赵某承包经营的山场去打松籽,在当天打松籽的过程中,原告孔某不慎从树上坠落,造成下肢瘫痪,鉴定为三级伤残。诉讼过程中,原告孔某与被告王某和赵某自愿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因被告李某在判决书生效后未能给付四万余元赔偿款,原告孔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上一年度无财产变动信息。对申请执行人孔某起诉他赔偿意见很大,认为自己好心好意找孔某去干活挣钱,自己钱还没有挣到,反倒摊上了官司,自己不应该赔偿,抵触情绪很大;而申请执行人认为自己是特困群体,如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将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准备通过信访程序解决。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大,使案件陷入了僵局。承办人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后,多次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对他们进行教育疏导,做释法明理工作,使其转变思想,理解、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促使李某与孔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近年来,五营法院执行局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在办案中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是之所急,积极防止矛盾激化。通过做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案件和解执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