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带岭区法院青年法官郭运涛顶着大风,徒步来到位于半山腰的当事人朱某家,他顾不得擦掉脸上的汗珠,立即投入到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调解工作中。
当事人朱某为75岁高龄的老人,并且患有脑梗塞、小脑萎缩等疾病,长期卧床,身上插着尿管,起居饮食需要子女照顾,行动极为不便。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青年法官郭运涛决定采取家中办案的模式,这才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家中气氛非常压抑,当事人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僵持不下,朱某躺在里屋的床上焦急地想说话却表达不清,不住地摇头;而另一方当事人张某情绪激动,坐在外屋的沙发上大声地哭诉。郭运涛看到这种情况,及时地让双方子女帮助稳定老人们的情绪,然后凑在朱某的跟前,仔细地听清朱某的意见,接着又来到张某的面前,安抚她的情绪,“大娘,您这样做,问题是得不到解决的,不仅您的身体气坏了,而且伤了双方和气,都是乡里乡亲,以后关系还得处啊!”看到张某的情绪有所缓和,郭运涛总结了争论焦点,并释明了法律上的规定,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不断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而张某也破涕为笑,握着郭运涛的手说到:“小伙子,多亏了你,这闹心事终于结束了,大娘刚才糊涂,给你们添麻烦了。”
带岭区法院像郭运涛这样的青年法官有很多,他们牢固树立“民事无小事”的观念,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取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以当事人的和解促进社会的和谐,把“案结、事了、人和”当做自己的“一个小目标”,并不懈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