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院按照上级法院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要求,落实石岩梅院长对法院安保工作做出的“加强法院安保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全局性的再认识,深入基层开展安保工作的再检查、再调研,切实堵塞法院、派出法庭的安全漏洞”关于安保检查调研工作的批示,刘铭福副院长带队与市公安局领导联合开展全市基层法院安全保卫检查和调研工作。
伊春市中院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铭福为组长,法警支队队长甘国辉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检查调研工作小组。经过5天实地检查调研,检查调研组对全市大部分基层法院和10个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构设置、警用装备情况、安保人员的安检业务技能、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审判警务保障情况和法院周边巡逻防控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具体全面的检查调研。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安保工作的各类问题,检查调研组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违规行为的单位待向院党组汇报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列明存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