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美溪法院:以制度为保障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发布时间:2014-01-22 10:58:37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执法的规程和行动的准则,是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概括。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人民院在已制定的35项廉政规章制度基础上,又创新制定出廉政文化长效机制4项工作制度,严格用规章制度进行争先创优,用规章制度查处违法违纪,促使每个干警都争当廉洁守法的模范。

    一是建立廉政保证制度。该院每名院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干警每年从工资中提取1000元,廉政风险保证金,进入个人廉政保证金账户。年内,干警发生违纪违规“涉廉”行为的,除给以党纪政纪处理外,将根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按比例扣除一定数额的风险保证金,同时按照“一岗双责”和分级预警责任捆绑的规定,扣发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直至院长相应比例的保证金。3年来,共发生干警迟到早退的7人次,未着装的6人次,扣罚廉政风险保证金650元。该院每年都要召开廉政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议2次以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该院每年还召开由干警家属参加的座谈会1次以上,收集干警在家庭或社会上的表现,发现问题或苗头迹向时,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有1名干警回家饮酒后,常与妻子吵骂,听到这个信息时,院领导及时找其谈话,使其认识到了错误,逐步改掉了自己身上的不良习气。

    二是建立“五查五改”制度。即书记员自查自改,承办人复查复改,庭长严查严改,审判监督庭细查细改,院领导督查督改。通过采取“五查五改”措施,使案件质量问题由多变少,由粗变细,案件质量、审判作风和队伍建设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做到正确、及时、合法,不仅符合实体法,而且又符合程序法,使审判工作由低效率慢节奏向健康轨道上高效快速地发展,促进了审判工作。

    三是建立“一岗双责”制度。该院通过每年院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交纳廉政保证金、开设廉政党课、举办勤廉典型事迹报告会、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干警明白了“权从何来,为谁掌权”等思想认识问题。该院还组织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中层领导先后到长丰、昊源木业等企业参观学习,深入企业了解职工的生产、生活情况,帮扶困难群众,密切干警与人民群众的鱼水联系,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司法为民重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创造宽松法制环境的责任意识 ,真正把反腐倡廉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把廉政建设通过法官的廉洁、文明司法体现出来,落实到各项审判当中。

四是建立考核责任制度。该院坚持把廉政建设与干警队伍管理、年度工作绩效百分考核、案件质量效率、司法礼仪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用廉政文化的正确导向,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

责任编辑: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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