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这下可以踏踏实实回家过年了。”农民工代表赵某紧紧握住审判人员的手,表达了30多位农民工兄弟对带岭区法院的感谢之情。
赵某等人家住吉林省,给辽宁某公司干工程,工程所在地在带岭区。工程干了一半,由于种种原因和辽宁承包工程的公司产生了矛,辽宁公司没有给工人结算工钱。日前,农民工向带岭区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款10余万元。
立案过程中,针对原告的实际情况,带岭区法院作出了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同时,本着对农民工负责的态度,迅速启动“诉讼绿色通道”,与辽宁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审判人员不厌其烦的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讲解有关法律规定,经过调解,初步达成了支付意向,辽宁公司答应支付农民工7万元工资。协议达成后,新的问题又产生了,辽宁公司账面没钱,没法支付工资。听到这个消息后,农民工情绪非常激动,矛盾一触即发,带岭区法院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农民工一边积极协调,经过努力,最后达成协议,由发包方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农民工的工资终于到手了。
缓交诉讼费、减免诉讼费,加大调节力度,爱心司法救助。我市各级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和谐司法,积极为弱势群体、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由过去单一数据向质量评估、态势分析等方式转变,审判管理更加趋于完善。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先后为21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解决救助金近60余万元,减、缓、免收诉讼费用共计20余万元。
今年前11个月,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965件,结案7459件,综合结案率达93.65%。巡回办案、定点办案796件,巡回办案量占全市一审案件总量的28.7%,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3%,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全市22个法院全部建设了单独的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实行了风险告知、诉讼引导、立案审查“一站式”服务,对老人、病残等弱势群体,在立案、保全、调解、审理、执行等环节提供便利。试行了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丰富和沟通了诉讼的渠道,受到当事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