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至15日,省法院法警总队警务督察室主任贾大伟一行4人到伊春对两级法院法警队“星级警队”创晋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伊春两级法院警队全部通过考核验收。
考核组一行首先听取了伊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铭福对星级警队创建工作的详细汇报。随后对伊春中院法警支队、伊春区法院法警大队、友好法院法警大队三家法院的办公楼、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羁押室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根据星级警队创建活动要求,从队伍管理、党建工作、教育训练、警务保障、装备建设五个方面对伊春市两级法院法警队“星级警队”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
经检查验收,伊春中院法警支队达到“四星级警队”的标准,伊春区法院法警大队、友好区法院法警大队达到“五星级警队”标准,三支法警队伍各项工作均符合晋升条件。经过此次省院法警总队审核验收,伊春两级法院22支法警队均达到“三星级”警队标准,其中,十三个法院警队达到“四星级”警队标准,三个法院警队达到“五星级”警队标准。
在随后的工作座谈会上,贾大伟对伊春两级法院法警工作和“星级警队”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伊春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整体水平有了新进步、部分警务工作上了新台阶;队伍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警队基础设施建设、办公、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和提升;各单位警队文化长廊设置各具特色,实现了凝心聚力、树立形象,鼓舞士气的作用;日常工作中突出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达到了以“党建带队建促警建”的目标。
刘铭福副院长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以星级警队的创晋工作为抓手,按照省法院法警总队各项工作的指示要求,弥补不足,发扬成绩,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深入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把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打造成为“五星级警队”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