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伊春中院于党组会议室召开全体民事人员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贾晓宇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会上,民一庭庭长赵淑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二庭庭长代红光宣读了《2017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并做记录。
贾晓宇首先对辛勤工作在审判一线的全市民庭工作人员表示敬意,勉励大家在新的一年迎难而上、再创佳绩。同时总结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亮点和成绩,点出其中的问题与不足,并结合2017年新形势下的民事审判工作要求,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部署。
贾晓宇指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在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要从维护大局的高度推动全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对待一般民事纠纷,要力求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对涉及规则指引的要依法判决,引导社会讲诚信、重规则、扬美德,以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重点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点》,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贾晓宇强调,全体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注重法官仪表,规范司法行为,接待当事人语言、态度要适当。要规范程序,避免随意。切实增强依规依纪规范自身言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守廉洁底线。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庭审纪律,要认真学习省高院《关于印发〈庭审通则〉等16个庭审规范的通知》和省高院办公室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法院庭审、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三个纪律作风守则(试行)的通知》,并认真参照执行。
贾晓宇要求,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和我院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则。工作中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对案件审判态势要及时进行分析,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出,就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研讨,不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最大限度的避免同案不同判、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或错误的问题。庭长要就收案数量、案件类型、类案特点、典型案件及其法律适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案件审理进度、审限等程序问题要管理好,并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
最后,贾晓宇还就民事两庭的涉军工作、消费维权工作等单项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