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本强基夯基础 筑牢堡垒好战斗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7-02-16 16:37:40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抓党建固本强基!这是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的工作思路。

伊春中院党组在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新形势下,做好、做活老国有林区法院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学习型、担当型、服务型、廉洁型“四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目标的实现。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在制度运行中落实党建责任

明确党组成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党委、支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十一项工作制度。从2014年起,在两级法院实行了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和基层院党建工作定期向中院报告制度,每年中院党组以专题文件的形式向市委报告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同部署、同考评。建立了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对21个基层院党组的作用发挥以及上一年的总体工作做出评价,通报当地党委、人大。相继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宗旨教育,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做辅导,党校教授宣讲,组织3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赴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到东北抗联遗址进行封闭学习,重温入党誓词,积极参加全市庆祝建党文艺汇演、参加国家公祭日等活动,加深干警对党性和党史的新认知,有效强化了思想建党。

建设“担当型”党组织,在攻坚克难中促进作用发挥

为保障市委“生态立市”战略实施,制定了审理涉林涉木案件指导意见;为保障市委经济发展七个重点项目实施,出台了服务保障措施。在处理西钢集团债务纠纷、烟花厂爆炸事件、中国空难第一案等“硬骨头”时,两级法院做了大量的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企业正常生产,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体现和发挥。市委对法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中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直机关目标考评标兵单位。以“日常工作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急难险重任务啃得下来”为标准,不断引导和激励党员干警争当模范,几年来涌现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迟福志、“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廉守信、“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田爱民、王玉刚、李卓、“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陈翔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美溪区法院等一批先优集体和个人,党员干警成为排头兵和业务骨干。高度重视组织建设,中院利用“八项规定”实施后腾退出的办公室新建了专用党员活动室,供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及举办各类活动,活跃组织生活,增强组织吸引力。

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在司法为民中密切党群关系

积极参与市委主导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坚持强化诉讼调解,去年两级法院调撤矛盾纠纷4216件,调撤率62.64%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法官五进活动,与林业中心医院建立共建关系,两年来派出党员法官小组到医院送法5次,中心医院到中院送健康4次。主动参与平安伊春、文明伊春创建,积极开展扶贫助困一日捐、精准扶贫、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派出党员小分队定期深入所联系的社区了解司法需求,去年中院干警捐资助学2万余元,为社会区捐赠法律书籍200余册;“七一”期间,中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市“服务型组织”标兵,有3名党员干警被授予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中院第三党支部书记、立案二庭庭长李赟在全市建党95周年“先优”表彰大会上做事迹报告。

建设“廉洁型”党组织,在锤炼铁一般队伍中树形象

制定《伊春中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中院13名年轻干警得到提拔重用,7名干警下派挂职。布设“带电高压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和督办落实的常态化,与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工作重点。制定《法院干警业内业外“八个严格”、“八不准”的有关规定》,去年8月,中院向机关每名干警家属邮寄《致干警家属一封信》。开展司法巡查工作,下大力气整治“庸懒散”和“六难三案”问题。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处理违法违纪干警,去年,共对11名干警进行了廉政约谈和诫勉谈话,对20名干警给予通报批评。创建“学习型法院”,制定了司法考试奖励、研究生学习补贴等制度,目前共有32名在职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和考取研究生。院长推荐阅读文章(书目)1136篇,19名干警撰写的43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平台发表。打造“书香法院”,建设完善期刊阅览室、图书室、荣誉室等文化设施,举办笔友采风、书画摄影、主题征文等交流评比活动,4名干警出版了自己的文集、诗集,自办文学内刊《文苑》19期,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干警的文化品位和队伍整体形象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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