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为民宗旨 追求公平正义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7-01-18 16:03:01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好司法工作的目标。2012年以来,伊春市中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服务全市大局,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提升审判的现代化水平。服务保障大局能力有了新提升,法院自身建设实现新发展。

——努力服务全市大局,审判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744件,结案53799件,分别同比增长21.5%19.4%,综合结案率98.3%。一是依法保障社会安定。审结刑事案件4061件,判处罪犯5392人,其中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404514人;危险驾驶、涉毒、破坏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犯罪753962人。审结中铁集团、“8.24”空难等一批社会关注的大要案、敏感案。二是依法服务和谐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34552件,同比增长31.7%。先后制发《关于深入推进“三个环境”创建 为我市“七项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帮助相关企业减少损失2.3亿元。三是依法助推法治建设。审结行政案件495件,同比增长24.3%;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1件,同比增长10%

——努力践行为民宗旨,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得到进一步回应

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五年来市中院自查案件533件,与省内其他地市法院交叉评查、院际互查案件118件,接受上级法院评查案件76件;强化判后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和裁定,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5%,二审服判息诉率达97.6%,分别同比上升2.1%3.9%。消化处理信访积案,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协调落实司法救助228万元,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对裁判权威的需求。执结案件11951件,同比增长23.5%。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等专项行动,采取设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加强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促成237名自然人及12个法人单位主动履行义务。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单位”称号。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对方便快捷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诉讼环境和便民诉讼网络,丰富诉讼渠道,加快案件审理节奏。

——努力顺应时代要求,审判的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四级专网、高清科技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和远程安保监控四个“全覆盖”,建成高清科技法庭32个,完成市中院和12个基层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点对点”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建设。二是扎实推进司法公开。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建成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信息四个平台,构建起“一网两微四平台”的司法公开立体新格局。公开裁判文书16005份、流程信息3.6万条、执行信息1.2万条、庭审信息3万余条。三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初见成效,全市280名法官进入员额,司法责任制改革稳步推进,法官职业保障逐步改善。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队伍的素质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强化法院党建。全面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落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3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到井冈山接受爱国爱党理想信念教育。对干警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坚持通过定期体检、保健培训、心理调适、定期放映经典影片等方式舒缓干警身心压力,党组的凝聚力、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能力训练。坚持创建“学习型法院”,打造“书香法院”,制定了司法考试奖励、研究生学习补贴等制度,建设完善期刊阅览室、图书室、荣誉室、文化长廊等文化设施,举办瞻仰抗联遗址、探访金祖文化、草坪诗歌朗诵等笔友采风活动,五年来全市法院参加省法院培训660人(次),参加最高法院培训115人(次),19名干警撰写的43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4名干警出版了自己的文集、诗集,干警的文化品位不断提升。三是强化作风养成。同时强化领导监督。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开展“双访双征”活动,全国四级法院院级领导面对面征求我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515人(次)和196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连续五年被市委评定为优秀单位,2013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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